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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可以去台北住了。
雖然要花母親的錢,雖然她用血汗錢讓我很罪惡,但我想要有一個自己的地方。
我想要有一個完全只屬於自己的地方,想哭的時候就哭,想笑的時候就笑,一個能夠安心做自己的地方。
明天要先去辦就貸延展,然後辦休學。
下禮拜看房子,決定好後下下禮拜就回來整理行李搬家。
在新的地方,開始新的生活。
我期待可以找到打工,可以養成運動習慣,可以變瘦,可以生活輕鬆無負擔。
我期待論文可以有進展,進修的課程可以好好上,期待自己的人生能有進步與成長。
我希望可以常去夜店,學會化妝,認識許多人,找回失落的那一片空白又虛妄的青春。
我希望可以遇到可以和他進入關係的男人,希望可以盡情談戀愛,享受那種愛人與被愛、被重視、被在乎、被呵護、被心疼的感覺,經驗那些因愛而痛、因情而苦、了解自己與他人的缺憾並接受世界不完美的體會。
希望生日前可以提過計劃,再辦休學。
然後11月上完課程,12月可以去遊學打工。
出去三個月再回來,我想我的眼界會不一樣了吧?
2月回來再繼續寫論文,9月畢業,然後找工作,考照。
希望在台北的生活,可以做瑜珈、練氣功,可以運動、練體能,可以充實自己的內涵,可以好好專心在論文上,可以針灸把自己照顧好。
任何事都全力以赴,無論是課業、感情、家人或自己,都是。
@16:03:06-16:10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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