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不能在一起,一直在一起,那就趁早結束。

說早也不早了,都快十年了。

 

如果由我來結束,你就不必當壞人。

以後如果你後悔了,那是我的錯;以後如果我後悔了,那是我的錯。

因為決定的那個人是我。而我們都只是承擔隨之而來的結果。

 

 

不如趁早。

 

 

就算一個人活在這世上很辛苦,很難熬,我還是會努力繼續活著,至到活不下去的那刻為止。

這麼重要的人,也許不會再遇見第二個了。

跟我談了三個學期的老師說:「我很高興原本妳認為不可能再遇見像他一樣的人,現在妳說的是也許有可能。」

不,她不知道,每個生命與發生的意義。

不會再有第二個,否則就不成特別的存在。

無論是接近或離開,都是特別的存在。

因為這樣的接近或離開,所以成就了這般特別的存在。

 

其實一個人活著也沒什麼不好。

看清自己和別人的差別之後,可以更認識自己與別人。

更能發現原來別人找我說話只是因為無聊,只是因為想要有人聽他們說話,而不是想聽我說話。

 

沒有人,可以像你一樣,聽我說。

我也不想再聽別人說了。

心裡裝了太多不關自己的事,我被自己遺忘在不知道哪個時空裡。

 

 

沒有人可以取代的位置。也許我會離開。

而後果,是我得自行承擔與負責的。

 

 

 

 

@00:20:07-00:27:1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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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una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