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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urmur by lunato (lunato)
  • 不告而取謂之竊。光明正大從別人手上「拿」過來,未經當事人同意的,叫做搶。想不到我們輔導老師一邊輔導學生不要做這種又偷又搶的事,一邊自己在對別人這麼做,我都不曉得「以身作則」是什麼意思了呢!連我的學生都知道要跟我說,「光明正大地硬拿別人的東西叫做搶」,就是有人有高學歷卻沒什麼對人的尊重。難怪這學校裡的學生也都覺得偷竊或搶奪無所謂,老師都這種心態了,學生當然也覺得無所謂啊!別人的保單的內容是個人隱私,有個人資料保密的倫理議題吧!如果有人未經當事人同意就搶奪別人的個人資料,請問法律上可以怎麼處理?
    2012/12/13 18:21發表迴響
  • 如果看到同事的保單都可以直接拿過來,不必問一聲的話,那麼我就能理解為何在輔導處裡到處都可以大聲談論個案的事,並且連名帶姓,詳說細節,不管還有沒有別人在。「你的資料給我看一下有什麼關係?」會這樣想的人,也不難理解他會認為「我在輔導處討論學生的事有什麼關係?」卻完全不必顧及法律及諮商輔導專業倫理。好令人害怕的一個地方,好令人害怕的待人方式。「我認為可以就可以」,完全不必經過別人的同意,這種人來當輔導老師,不只影響到學生,還影響到學校的名聲。
    2012/12/13 18:32發表迴響
  • 我的個案要來找我說話,卻被別的學生拉走,然後我硬是把他留下來說完我認為重要的事,直到上課後1、2分鐘才結束。然後他還是被其他學生拉走。後來被發現沒進教室,他說是因為我找他說話,於是我們就被告誡不要找學生說到上課。好像我們有三頭六臂,下課後馬上衝下來,要回電話、要關心不同的學生、要跟學生好好講話、要處理突發狀況…而且還不能跟學生講到上課。老實說,老師上課有很準時到班上嗎?沒有的話,作為老師的人有什麼資格要求學生?別人的個案不處理,放他們在外遊盪,影響我的個案,我卻常為了他而奔波…不解決問題根源說那麼多也沒用
    2012/12/13 18:39發表迴響
  • 雖然我是輔導老師,但今天好像稍微了解一些導師可能會有的心情。如果有的學生來了會影響到上課,那有時還真會讓人忍不住要想「還不如讓他在家,不要來干擾其他學生上課」。我今天的心情就是這樣,如果把中輟的學生帶來學校,又不看好他、也不管好他,放他在校園內到處遊盪,甚至把原本會乖乖到校、乖乖上課的學生帶著到處跑,或者因為他們的不穩定而讓我的學生不得不因為擔心而去「照顧」他們,同時等於犧牲自己正常上課的權益,那我還真希望他們待在家裡休息。導師跟我常常為了這件事而煩惱,其他學生的輔導老師卻不知道跑到哪去做什麼?太無言。
    2012/12/13 18:46發表迴響
  • 我不曉得原來學校的社工好像還滿閒的?在上班時間還能跟別人分享自己的FB,然後問「你認不認識這些學生?」要服務別人,有很多方法,不一定要經由FB,以前的那位學校社工也沒有用這樣的方式,但還是做得很好。因為之前的學校社工把時間花在去做直接服務、去家訪、去聯絡、去談話上,所以大概沒時間透過FB吧!有時間用FB了解學生,不如實際造訪他們一趟。有親和力,跟有服務能力,原本就是完全八竿子打不著邊的兩回事。
    2012/12/13 19:02發表迴響
  • 「小南,如果要辭職,是不是最近就要告知校方?妳的信中的確顯示許多的被誤解與挫折,也知道這不會是一兩天可以化解的,當中錯綜複雜,可能要日後才有得解」我用兩千多字在深夜凌晨荼毒我的boss,她用短短的三言兩語同理、支持我。為什麼她的功力可以只用三言兩語就讓我想哭啊?我有這麼脆弱嗎?
    2012/12/13 20:35發表迴響
  • 我果然沒有讓人留言給我的福氣。若非今天聽到同事說要請假,我也不知原來今天的個案研討改到下週。這種重要的事,只要在開會的時候說完就沒事了嗎?所以請公假的人活該犯賤自己要請公假參加研習,沒聽到是自己的事囉?那我知道了,以後有人去研習,我也絕不會幫忙傳達什麼消息的,因為這裡的文化就是這樣啊!要教我的就是這樣啊!幸好我有問專輔老師,她還幫我找是何時說的,不然我連怎麼死的都不曉得。昨天答應幫人家代課就很可能在下週出包。不過說也奇怪…昨天明明一堆人在也都聽到調課的事,卻沒人跟我說研討換時間耶…果然是文化差異。
    2012/12/13 21:16發表迴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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